-->

使用垃圾堆里捡来的图纸是否侵犯商业秘密?

神州明达专注信息安全领域13年上万家政府单位 军工单位 企业 家庭的的共同选择,为国内及全球客户提供反窃听反偷拍服务和产品,如果您担心您的信息已经被窃听,并想解决安全隐患,请联系我们,寻求帮助。我们专业的反窃听团队将为您提供一系列个性化定制服务,随时回复您的任何要求。

新诤信知识产权
A公司是某技术研发龙头企业,拥有几十项专利技术,公司除专利外还有些核心技术秘密是企业生存之根基,本应给予更大程度上的保护,但管理层却疏于管理该类技术秘密,导致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
具体情况是,公司一名技术主管因其设计的技术图纸被同事质疑, 他一气之下将图纸扔到了楼道间的垃圾桶里,垃圾被运往郊外处理厂后,竞争对手从垃圾堆里捡走了全部技术图纸,回去后根据图纸进一步研究、测试、分析实验,最后生产出了与A公司一模一样的产品。产品投产后市场反应良好,反而是捡图纸的公司先拿到投资且先于A公司上市。
北京神州明达
A公司对该行为追悔莫及,咨询律师并起诉该竞争对手侵犯本公司商业秘密。可最终几轮诉讼战下来均以失败告终。那么A公司为何失败?在商业领域内从垃圾堆里拾得图纸并使用的行为是否合法?反向工程取得竞争对手产品并生产销售的行为,法律对其容忍度及底线又在哪里呢,请见如下分析。
首先,企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三要件为:
1、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如:某个技术或行业惯例或常识不能构成不为公众股所知悉。即该信息有企业自身的特色,且没有非企业相关人等公开。
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
3、企业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就本案而言,A公司的技术图纸满足了商业秘密前两个要件,但并不满足商业秘密第三个要件,即图纸未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故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难以被认定为商业秘密,且随着垃圾的运出,图纸就变成了社会公众可通过公开渠道合法取得的资料。既不属于商业秘密,竞争对手使用自然也就不构成侵权。
神州明达
其次,该案例属个例,实践中常见的是竞争对手通过公开渠道合法购置他人的产品,回去后进行拆解、分析、实验、检测、研发、并组装后,形成本公司的新产品,即传统意义上的反向工程,那么该行为是否侵权?司法实践对反向工程技术的包容度及底线到什么程度?
1、进行反向工程的产品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例如,是在公开合法渠道购买竞争对手的产品,该类型反向工程行为是被法律所允许的。但若派卧底潜入竞争对手工厂内将其产品私自夹带出来,即使后续研发确实投了人力物力财力,该行为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2、反向工程进行的过程中,获取技术秘密也需要有真实的研发过程
即企业获得他产成品内的核心技术依旧是需要一个研发周期及过程的,期间会有人员投入、资金投入、生产试验、失败记录等为解析该反向工程的研发过程及记录,该研发生产过程对于反向工程而言是必不可少的。
3、反向工程研发的过程及结果,本公司也需作为秘密进行管理
公司为攻破技术壁垒,耗费高额成本,将技术成果作为本公司秘密管理符合商业逻辑,且能够最大限度的证明反向工程的合法性。
4、反向工程的实施人并无对该技术秘密的保密义务
实施将该技术秘密故意泄漏或公开,均属合法行为,初始权利人恐难究其责。
结语:最后,企业若作为技术秘密最初拥有者,应在管理的过程中注意如下风险防控:第一,处理类似“技术图纸”等核心技术秘密需多加谨慎,最好分批处理,并使用碎纸机将该秘密载体处理至难以恢复、难以辨识且无法拼凑还原的状态;第二,企业应在日常工作中对文件进行妥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文件进行分级分类、划分机密等级,构建文件命名制度、归档制度及保密制度等。
企业若作为反向工程的实施者,应在使用他人产品及研发自身产品的过程中关注本文以上提及的应注意事项,并在管理的过程中咨询专业人士,留存整套证据,以便在万一涉诉时能够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上一篇: 个人信息安全必须得到保障 向过度索权的手机

下一篇: 犯商业秘密非法获利80万元 警方已成功破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