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整体解决方案——风险防范篇

神州明达专注信息安全领域13年上万家政府单位 军工单位 企业 家庭的的共同选择,为国内及全球客户提供反窃听反偷拍服务和产品,如果您担心您的信息已经被窃听,并想解决安全隐患,请联系我们,寻求帮助。我们专业的反窃听团队将为您提供一系列个性化定制服务,随时回复您的任何要求。

技术秘密、研发成果是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命”,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之一,这些核心技术以及相应的经营信息能为企业维持竞争优势、创造宝贵的财富,属于不为他人所知的商业秘密,理应受到严格的保护。但是,大多数企业并没有有效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使其核心技术处于被泄密的风险当中。
用技术成果申请专利,被前任职公司发现专利中的技术侵犯其商业秘密
利用在高新技术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离职后在同一行业开设企业并经营与老东家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抢占其已有市场与客户……近日,自然人张某被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赔偿辽宁朝阳光达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光达化工)经济损失279万余元。
2010年4月,张某与光达化工签订劳动合同书,被聘任为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研发中心主任,负责公司管理和产品技术研发工作,张某与光达化工签订了保密协议。张某任职期间,光达化工研发抑制碳钢盐水腐蚀的环保高效缓蚀剂,张某在工作中接触并掌握了盐水缓蚀剂配方信息、技术数据等。
2011年4月,张某从光达化工离职后,于同年6月成立思曼泰化工,经营与光达化工相同的业务,违反与光达化工签订的保密协议,利用在光达化工所掌握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公开销售与光达化工相同及类似产品,抢占光达化工的已有市场和客户。
经审理,双塔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在经营思曼泰化工的过程中,利用其在光达化工工作期间所掌握的该公司经营信息,抢占光达化工的已有市场和客户,给光达化工造成经济损失279万余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原公司商业秘密 导致直接损失约257.71万元
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这起案件是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此次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后,批准逮捕的首例涉案金额巨大、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
2011年2月1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应聘至湖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3月14日,张某被任命为ADMP车间副主任,主管该车间的ADMP生产工作,并于同年5月份离职。之后湖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发现湖北某化工有限公司以同样的工艺生产ADMP,经过调查和照片比对,发现张某是湖北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总工。
沙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助理石志强说,据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其进入湖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的目的是为获取生产ADMP新工艺的工艺流程。经鉴定,湖北某化工有限公司与湖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掌握的生产ADMP技术具有相似性;湖北某化工有限公司以类似技术生产ADMP给湖北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造成的间接损失1193.76万元,直接损失约257.71万元。
从上诉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现有商业秘密保护方法仅限于单纯的“ 保密协议”和泄密后的法律诉讼手段,不能全面、有效的预防商业秘密的泄密,不能满足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日益增长的需求。
神州明达商业秘密保护完整体系,让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从此无懈可击:
商业秘密信息定密服务:准确界定企业的商业秘密范畴,梳理涉密事项、涉密人员、涉密场所、涉密活动,明确商业秘密中的密点要素,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奠定坚实的基础;
商业秘密风险评估服务:实地考察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发现存在的泄密风险,分析风险的危害程度,给出整改和规避的措施建议,为进一步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供方向和依据;
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服务:为企业设置保密部门及相关人员,有效落实保密责任人,规范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涉密网络管理制度、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场所管理制度、涉密活动管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全寿命、全环节完整的制度体系;
商业秘密产品部署服务:针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风险,提供核心保密产品部署方案,部署检查探测、授权管理、安全防护、审计取证等软硬件产品,从技术角度封堵泄密漏洞;
商业秘密预警机制服务:从管控制度、信息系统、业务流程、岗位职责、风险特点等方面入手,查找、发现异常情况或泄密线索,提示风险预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险扩散,为企业法律维权提供有力的支撑;
商业秘密保护培训服务:针对不同层级和需求的企业员工开展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保密能力和水平,开展法规、警示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上一篇: 美国华裔工程师涉嫌盗窃GE公司商业秘密

下一篇: 对企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司法认定及举证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