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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密"泄露!400客服人员偷拍名单给同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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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报

宇通客车是河南造的“扛把子”,其身影不仅仅遍布全国各地,也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客车)诉苏某、郑州纳通商贸有限公司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被告之一苏某,原是宇通客车400呼叫系统的工作人员。宇通客车通过其400呼叫系统接受客户来电及咨询,与客户联系,对客户进行回访,获得客户信息,对获取的客户相关信息整理汇集形成客户名单,可以说,算是宇通客车的“机密文件”了。
对于这份“机密文件”,宇通客车公司与400工作人员签订的有保密协议、劳动合同,均约定工作人员对宇通客车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
然而,作为400工作人员,苏某却将这些名单拍成照片,传给了自己的同学李某,而李某某系纳通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拿到这些名单后,李某利用该信息与客户联系并进行交易。据统计,最终被泄露的客户信息达300条。
随后,宇通客车将苏某、李某及郑州纳通商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一审认为,三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宇通客车公司的商业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宇通客车公司经济损失11万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此案法官介绍,本案系涉及商业秘密认定及保护的典型案件。一般情况下商业秘密证据复杂,认定困难,审理难度大,尤其是客户名单能否构成商业秘密一直是当事人感到比较困惑的问题。本案从客户名单的形成、客户名单的内容、原告采取的保密措施等方面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进行了较为细致、全面、具体的分析,对该类案件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也对当事人就客户名单的商业秘密保护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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